涼山大橋水電總經理違規投資被處分
中新網成都7月28日電(高寒)28日記者從四川涼山州紀委官網獲悉,該州最大的國有獨資水利電力企業大橋水電下屬公司大橋水電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志輝違反公司“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違規投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據了解,2013年12月5日,大橋水電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志輝違反公司“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在未經經營班子集體研究、未經董事長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與西昌“山水間客棧”私自簽訂《山水間客棧投資合作協議》。公司財務部經理鄭國靜向商業銀行經辦人員提供虛假驗證信息,將大橋實業公司公款300萬元轉賬到西昌“山水間客棧”謝某個人賬戶。
涼山州大橋水電開發總公司紀委按照“有案必查”的要求,第一時間進入紀檢信訪案件辦理程序,在較短時間內查清了違紀事實,中止了違紀行為,并給予張志輝黨內警告處分決定,減發2014年6個月績效獎;鄭國靜調離崗位并減發2014年6個月績效獎。
該信訪案件調查處理結束后,總公司黨委、行政、紀委先后召開不同規模和形式的專題會議,進行情況通報,深刻剖析了張志輝、鄭國靜違紀違規案例,展開警示教育。總公司黨員干部受到了一次普遍的法紀教育,依法行權、依法從業意識得到提升。
涼山州國資委希望各企業領導人員以張志輝違紀行為為鏡,引以為戒,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強化“三重一大”的宣傳力度,特別是二級單位領導人員,強化“三重一大”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推進“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貫徹落實。
四川省涼山州大橋水電開發總公司是涼山州30戶重點企業之一,目前是涼山州最大的國有獨資水利電力企業,目前下設三個二級機構包括大橋水庫水力發電廠、漫水灣供水開發中心、大橋水電實業有限公司(大橋多種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和8個職能部門。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