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建縣以來最大一起現金被盜案偵破紀實
一個吸毒成癮的“癮君子”,為了籌集毒資,竟然鋌而走險,深夜入室盜竊現金13.8萬余元及手機一部。法律無情。近日,“癮君子”木某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3年零6個月,從而開始他漫長的鐵窗生涯。
時間退回到2013年8月26日。這天清早7點多鐘,居住在甘洛黨校附近的居民劉某起床后,發現緊靠臥室的門窗敞開了一條縫,且窗臺上有人翻窗入室的痕跡,遂懷疑家中有人進來過,經仔細清點物品,發現其存放在臥室里的13.8萬元現金及一部手機不見蹤影,劉某頓覺家里的現金和手機一定被“賊娃子”盜走了,于是,他顧不上多想,立馬來到甘洛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請求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破,抓獲犯罪嫌疑人,繳獲被盜現金及手機,最大限度地挽回經濟損失。
此案是甘洛建縣以來發生的最大一起現金被盜案,其社會影響極大。接到報案后,甘洛縣公安局黨委對此高度重視,迅速召開案情分析會,成立“8.26”特大現金偵破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技偵民警通過對現場認真勘驗后,發現犯罪嫌疑人系翻窗入室,將劉某存放在臥室里的13.8萬元現金及手機盜走,案發時間鎖定在8月26日凌晨1時左右。根據現場分析,作案手段十分老練,一個人而且是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較大,但也不排除2人以上作案的可能。由此,專案組決定從被盜手機入手,全面打響偵破“8.26”特大現金被盜案攻堅戰。
專案民警在對現場周圍的群眾開展大面積調查走訪的同時,根據受害人劉某所陳述得知,被盜手機系甘洛移動公司活動促銷手機。于是,專案民警迅速利用信息化系統進行查詢和布控,通過認真分析研判,發現使用該手機號碼的人員系甘洛人,名叫木某某,其案發后的活動軌跡由甘洛縣至越西縣后,又流竄到眉山市,由此斷定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獲取木某某活動軌跡的同時,專案組民警還發現在案發現場附近有一女子(涉毒人員)在案發前與木某某有密切聯系,隨即,專案民警將這名涉毒人員抓獲,經毒品檢測后為陽性,公安機關將其進行強制隔離戒毒。據該女子供述,木某某在案發后的第二天晚上,攜帶大量現金在甘洛縣某歌城揮霍。專案組民警根據木某某的活動軌跡開展了大量布控和摸底排查工作,終于在案發后的第六天,發現木某某在眉山市一旅店開過房。
根據鎖定的目標,“8.26”專案組民警馬不停蹄奔赴眉山,到該旅館進行秘密調查和布控,經調查后證實,木某某已前往火車站準備乘火車回甘洛縣。為了不打草驚蛇,不讓犯罪嫌疑人逃出恢恢法網,專案民警臨機應變,決定在火車上采取抓捕行動。上車后,專案民警很快查明木某某坐在九號車廂,并將其嚴密布控在車廂內。當火車駛進埃岱火車站時,偵查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木某某按倒在座位上,一副程亮的手銬牢牢地銬住了他罪惡的雙手。
經審訊,現年27歲的犯罪嫌疑人木某某,系甘洛縣則拉鄉新基姑村人,2011年3月因犯盜竊罪,被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在鐵的證據面前,木某某如實供述了8月26日凌晨1時35分許,在甘洛黨校附近,采取翻窗入室的方式進入劉某家中盜走現金13.8萬元及手機一部的犯罪事實。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