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召開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會
11月11日,西昌市召開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會。市政府副市長代義,州金融辦、州銀監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等州、市相關部門及駐昌金融機構參加會議。會議指出,全市要繼續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要加強金融監管工作力度,嚴格金融業務活動機構的審批工作;要強化輿論引導及法治宣傳,加大農村、城市街道、社區、車站等重點公共場所的工作力度,強化宣傳效果,確保全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取得實效。
新聞銜接:今年以來,四川民間理財類公司跑路或資金鏈斷裂案件頻發【財新網】(記者吳紅毓然)今年以來,四川民間理財類公司跑路或資金鏈斷裂案件頻發。新近最受關注的一起案件,則是四川財富聯盟理財中心(下稱四川財富聯盟)的倒閉,成立不足一年便直接宣布清算資產,涉及逾800名投資者,其中多數為60歲及以上的老人,僅投資者資產便達2.24億元。
10月30日,據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今年7月以來,成都警方接到群眾反映:匯通信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大量吸收群眾投資資金,涉及金額巨大,公司主要負責人楊志剛、劉玉英失聯。對此,成都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依法全面立案偵查,并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對楊、劉二人的紅色通緝令,全球抓捕。
10月24日,錦江區公安局表示:經偵大隊已于10月8日以四川財富聯盟集團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目前已接受投資者報案數百人,涉案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同日,針對7月四川匯通信用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匯通擔保)高管集體失聯、卷款跑路一案,成都市公安局發布通告,稱將進一步查清全案,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并稱,公司高管、股東、分公司負責人等,15日之內主動到案、說明情況、退出全部資金的,可不予追究相關責任。
成都市公安局表示,匯通擔保公司及部分高層管理人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犯罪,“以合法掩護非法,打著融資理財的幌子,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大肆非法集資”。7月至今,上萬投資者兌付無門,至今還在集體維權。匯通擔保是四川省擔保行業協會的副會長級單位,注冊資金為9億元。截至6月末,匯通擔保業務涉資近50億元,其中銀行在保金額就有45億元。
一位大行人士對財新記者介紹,匯通擔保是民企,但信譽較高,政府曾經“鼓勵多設立這類擔保公司”。匯通擔保利用多個投資理財公司相互騰挪資金,個別銀行還代銷過匯通擔保的理財產品,現在全部變為飛單。(見財新《新世紀》周刊2014年第40期“貸款回報鏈”)膨脹之路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理財公司之所以能迅速做大,因多有帶政府與官方色彩身份的人或機構為其“站臺”。比如,匯通擔保被認為是川內最大、歷史最久的擔保公司,更是自2008年以來幾乎年年免征營業稅和減征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扶持企業,2011年還獲得國家級及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其發展。
再如,6月底跑路的內江市融資擔保公司,其實際控制人夏小龍為內江市政協委員、隆昌縣政協常委、縣工商聯副主席。夏小龍通過四川省隆昌縣鵬潤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及四川東大匯通投資理財咨詢有限公司,在大肆進行民間借貸后失聯,涉資也逾2億,牽涉逾2000多戶。一位投資人氣憤地說:“夏小龍是隆昌縣土生土長起來的人,怎么舍得騙鄰里鄉親的血汗錢!”
中西部地區相對貸款資源緊缺,資金價格較高,同時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不減、成本較高,這給小貸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帶來了機會。一般說來,當地民間理財公司的年利息不低于18%,再加上“障眼法”般的官方背景,吸引了一大批老百姓的資金。
2013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文件,表示要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支持力度。其中談到,“建立健全主要為小微企業服務的融資擔保體系,由地方人民政府參股和控股部分擔保公司,以省(區、市)為單位建立政府主導的再擔保公司,創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
這一政策放開,使以投(融)資理財信息咨詢類公司為代表的民間理財類公司呈快速發展態勢。但這類公司并未真正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而多成為了涉嫌非法集資的融資平臺。
四川銀監局數據,截至2013年12月末,四川省投(融)資理財信息咨詢類公司數量已上升至5000家,較同年6月末增長了近4000家。四川省金融辦數據,截至2013年12月末,四川擁有融資性擔保公司509家,全年累計融資性擔保余額已達2338.4億元,牽涉73萬戶,居全國第二。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6月末,四川省共有326家小貸公司,數量居全國第九;貸款余額為597.30億元,居全國第四。
“這樣快的增長規模,這樣大的風險,是否還要繼續鼓勵發展?”一位銀監會官員對財新記者說。
重手整治今年以來,監管的態度開始有所轉變。2月,成都市工商局暫停民間投資理財公司核名和登記,暫停在企業名稱中核準使用“投資理財”“融資理財”“理財信息咨詢”等字樣;暫停在企業經營范圍內核準使用“投(融)資信息咨詢服務”“理財信息咨詢服務”等。
6月,財新記者獲悉,四川省政府曾下發文件,要求做好全面開展防范民間理財類公司風險工作。四川省政府要求,要按照“增量控制,存量化解,確保風險可控”的要求,加強對民間理財類公司的監管。并且在新的約束性規定出臺前,暫停全省范圍內此類公司的工商登記。
四川省政府表示,這些民間理財類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范圍經營、發布虛假廣告或者宣傳誤導、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問題,而且愈演愈烈。一位接近四川省政府人士表示,有的民間理財類公司,甚至到銀行的網點去搶奪客戶,或高薪聘請擁有大量有客戶資源的銀行工作人員,導致部分銀行存款余額明顯波動;還有部分民間理財類公司純粹為股東或關聯企業融資而設立,風險隱患極大。
財新記者還獲悉,四川銀監局則要求,轄內銀行要加強員工培訓教育,將有關要求傳達到“每一個基層、每一位員工”,要增強員工對民間理財類公司高薪誘惑的抵抗能力,減少銀行從業人員向民間理財類公司流動。同時,還要不定期開展員工異常行為排查,密切關注員工八小時以外的行為,對員工在民間理財類公司兼職,或推介集資計劃、“理財產品”等行為要實行“零容忍”態度。
同時,在銀擔合作上,四川銀監局要求,銀行對與民間理財類公司有業務往來的擔保公司不予合作;同時不得為民間理財類公司代銷集資計劃或“理財產品”,不得為其資金進行任何形式的托管,避免將風險傳遞到銀行系統。
8月,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下發了《關于融資性擔保機構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據有關部門初步調查,近期風險事件,主要在于部分融資性擔報公司偏離銀擔合作主業,大量參與民間借貸,特別是為民間理財類公司變相集資進行擔保,最終導致風險事件,失去對銀行貸款的擔保能力。
但與此同時,多家銀行為防范風險,也暫停了與民營擔保公司甚至整個融資性擔保行業的合作,個別銀行存在“一刀切”簡單提前收貸等情況。
因此,該聯席會議要求銀行對銀擔合作中發現的問題,區別對待,一司一策。同時,銀行探索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并要做實貸款“三查”制度,強化第一還款來源,密切監測資金流向,杜絕“有擔就貸,貸后不管”的情況,防止資金流向民間借貸或者非法集資。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