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涼府發〔2014〕13號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各部門:
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是各級政府創新社會管理、妥善應對危機、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提高我州應對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及損失,著力解決我州應急管理體制機制不夠健全、應急救援體系不夠完備、防范應對突發事件基礎能力較為薄弱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現就加強全州應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相結合,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為重點,健全預案體系,完善體制機制,強化基礎建設,依靠科技進步,擴大社會參與,提高全州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為推進全域涼山全面開發開放跨越式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二、工作原則(一)以人為本,減少災害。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管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強化事故預防、信息告知、善后處置等各個環節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廣泛宣傳,全面準備,為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夯實基礎。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州委、州政府統一領導,州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機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四)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五)快速反應,整體聯動。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堅持以科學理論為指導,因地制宜應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強化宣傳、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
三、加強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一)完善應急工作領導與指揮體系。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地方政府對本轄區內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各縣市政府由常務副縣市長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州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急管理工作實行“一崗雙責”,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分管范圍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由州、縣市應急委員會下設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處置工作。當突發事件擴大或復雜化,超出了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處置能力或處置職責時,由應急委員會直接指揮。
(二)加強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各縣市、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做到專門機構管事、專門人員辦事,充分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各縣市政府要成立應急委員會,將政府總值班室整合到政府應急辦,專職工作人員不能少于3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學校和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直接抓應急管理工作,落實具體工作人員,并選配1名責任心強、文化素質較高的基層應急管理信息員。州應急委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落實專職工作人員,應急管理工作涉及多個科(室)的部門,要明確一個綜合協調科(室)。其他州級部門要明確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專(兼)職工作人員,確保應急管理工作有機構承擔、有人員負責。州政府應急辦要認真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綜合協調職責,并負責指導、督促全州應急處置,應急預案、應急隊伍、應急資金和物資管理,應急宣傳與培訓,應急平臺建設等工作。
(三)強化目標績效管理和問責制度。建立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完善目標考評實施細則,在全州綜合目標績效考評中嚴格逗硬,加大懲處力度。監察部門要會同應急部門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對與處置責任追究制度,對有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等行為和在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有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等行為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應急管理部門要定期對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督查,并做好不定期抽查工作,如實通報、督促整改發現問題,表彰獎勵日常應急管理、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四)努力形成應急管理工作合力。各縣市、州級各部門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齊心協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要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群眾、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公司、法人和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資金、物資捐贈和技術、人力等方面的支持;要與相關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長期的協作關系,結合我州實際開展應急管理研究,并將研究成果應用于實踐;要與周邊市州建立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協同機制和應急管理交流合作機制;要利用和整合全州各行業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資源,努力提高公安、安全生產監管、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規劃建設、防震減災、環保、畜牧、國土資源、水務、農業、林業等部門的應急處置能力和交通、通信、能源、民政等部門的應急保障能力,統籌考慮應對突發事件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應急體系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恢復重建等的有效銜接。
四、著力提升應急管理能力(一)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工作機制。進一步強化政府應急管理綜合協調職能,建立完善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州應急委辦公室每季度召開一次突發事件防范應對會商分析會議,分析突發事件發生趨勢,研究針對性的應對措施。應急委各專項指揮部牽頭單位要適時組織召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研究部署本領域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增強部門之間的交流合作。各縣市政府和州級各部門有關應急管理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和重大活動要及時向州應急委辦公室報告。
(二)全面提升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水平。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是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務。各縣市要積極主動地做好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核實和上報工作,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縣市政府和州級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已頒布施行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相關法律、法規按照“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的原則,在1小時內通過電話、2小時內書面將相關信息報送到州政府應急辦,嚴禁遲報、謊報、瞞報、漏報,原則上不得越級上報。同時,要充分發揮應急志愿者和基層信息員的作用,緊緊圍繞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和社會焦點、熱點問題,主動挖掘深層次信息,做好突發事件的輿情收集分析和信息報送工作。
(三)強化應急預案修訂和完善。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分析本地區、本行業易發、多發、突發事件的特點和發生發展規律,總結汲取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的經驗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預案,提高預案的系統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應急性。要堅決防止不顧實際照抄照搬上級預案的現象,要克服和解決應對措施不具體、工作流程不清晰、執行主體不明確、內容與實際相脫節等問題,確保預案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用得上、行得通。要注重內容開放,重視制度創新,立足實際提出一些新設想、新思路,在應急指揮體系、處置程序等方面體現高效率。每項專項預案都要編制簡明扼要的操作規程,報同級政府應急辦備案。
(四)確保應急演練常態化制度化。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做好應急演練的主動性,建立應急演練工作制度,明確演練準備、實施、總結等不同階段的細節要領,確保應急演練常態化。州應急委各專項指揮部,每年必須組織一次專項預案的聯合演練,應急委各成員單位每年必須進行一次以上單項演練,各縣市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綜合性實戰演練,中小學校每月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要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醫院、商場、超市、車站、機場等人群聚集場所每年必須組織開展兩次以上各類應急預案演練。各縣市政府要設立演練專項資金,要從人力、技術、物資等方面對應急演練予以支持。演練結束后要認真做好演練評估、分析、總結工作,及時對演練方案進行充實調整,對各類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五)繼續推進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要進一步加強各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專家隊伍和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建立以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解放軍為骨干和突擊力量,以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為輔助力量的應急隊伍體系。要進一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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