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山州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隨機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山州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法確定承包人辦法(試行)》的通知涼府辦發〔2015〕21號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有關部門:
《涼山州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法確定承包人辦法(試行)》已經十屆州政府第42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2015年10月23日涼山州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隨機法確定承包人辦法(試行)第一條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切實解決借牌投標、串通投標、買標賣標等突出問題,保障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工程質量,節約投資,體現公平,提高效率,根據《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州建筑業加快發展的意見》(涼府發〔2015〕10號)、《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山州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承包商資格預審入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涼府辦發〔2015〕12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經州、縣(市)發改部門按本辦法規定程序審批立項,同時核準招標方式為隨機法確定承包人的工程建設項目,采用隨機程序確定承包人。
項目管理(含代建)、工程咨詢(含可研)、造價咨詢(含造價、財評、審計)等中介服務費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采用簡易程序確定承包人。
第三條確定承包人隨機程序:在省指定媒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和發售資格預審文件→下載資格預審文件和提交投標保證金→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送達至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抽取評標專家評審→隨機抽取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公示→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承包合同。
確定承包人簡易程序:業主填寫申請表報同級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固定欄目公告(不少于一個工作日)→申請人到場經面審后隨機抽取一家承包人→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符合以下條件的州、縣(市)級重點工程項目(采購除外)采用隨機程序確定承包人:
(一)全部或主要使用州、縣(市)本級財政性資金;(二)經州、縣(市)發改部門審批立項;(三)總投資在招標規模標準以上,州本級8000萬元(含)、西昌市6000萬元(含)、其他縣3000萬元(含)以下;(四)按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程序核準招標方式為隨機法確定承包人。
第五條采用隨機程序確定承包人,工程項目在審批立項前,由行業主管部門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提出意見,發改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審定。其中,以下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提出意見報州、縣(市)政府審定:
(一)國家、省投資或補助資金項目;(二)全部使用州、縣(市)本級財政性資金,州本級3000萬元(含)以上,西昌市2000萬元(含)以上,其他縣1000萬元(含)以上項目。
符合前款條件的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專章編制招標方案及招標基本情況申請表,州、縣(市)發改部門在審批立項時,招標方式可直接核準為隨機法確定承包人。
第六條工程項目業主必須加強前期工作,項目可研、投資概算、招標控制價等評審和招標條件成熟,國家、省投資或補助資金項目,地方配套資金已到位,方可核準招標方式為隨機法確定承包人。
工程項目業主應合理確定建設內容和投資規模,經批準的總投資是該工程項目投資控制的最高限額,在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建設過程中不得突破。
第七條采用隨機程序確定承包人的項目,到場參加抽取的投標人或申請人代表可要求為其資質證書載明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單位)負責人,但應在資格預審文件或比選公告或申請單中載明。
第八條 除下列情形外,應從承包商名錄庫中按相應程序抽取承包商:
(一)名錄庫中暫無相應類別承包商的;(二)名錄庫中符合條件的承包商不足7家的;(三)在名錄庫范圍內招標兩次失敗的;(四)特殊情況不宜從名錄庫中確定承包商的。
資格預審文件設定的資質對應名錄庫中的承包商滿7家時,只接受名錄庫中的企業報名;不足7家時符合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報名,但應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
第九條采用隨機程序進行招標的通用技術類項目,使用固定價作為中標價和合同價。預算控制價經財政評審后下浮一定比例即為招標的固定價。建設過程中合同價款不作調整或變更,確需調整或變更的,應向州、縣(市)政府申請,由州、縣(市)紀委監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問責后,按第五條規定程序批準,州、縣(市)發改、財政、審計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視情況作出調整或變更。
第十條 隨機程序資格審查一律采用合格法,具體審查內容包括:
(一)資質等級條件:具備與預審工程項目符合的資質等級;(二)證照要求: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省外企業應具備《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州外企業應同時提供分支機構(公司)營業執照(州工商局頒發)、稅務登記證和銀行開結算賬戶。
(三)項目負責人資格:具備與預審工程項目相符的專業及等級條件;(四)投標保證金遞交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按照預審文件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五)承諾書:同意以固定價承包該工程,且本企業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及無限制投標、弄虛作假、行政處罰等相關情形的書面承諾。嚴格按照現行稅法相關規定,向項目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備案登記,逾期視為弄虛作假的書面承諾。
除前款規定的內容外,招標人不得另行設置其他資格審查內容,否則不予同意。
第十一條隨機法確定承包人活動必須在州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進行,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采取現場參加公開抽取方式確定一名中標候選人。抽取工作由招標人組織實施,相關行政機關現場監督。
招標項目抽取的具體流程:
1.抽取方式。抽取號共80個,搖號操作由招標人具體實施。
2.確定本次中標號的大小。80個抽取號分為2個號段,1-40號為小號段,41-80號為大號段。招標人隨機搖出1個號,如抽中小號段的號,則本次招標抽中最小號者中標;如抽中大號段的號,則本次招標抽中最大號者中標。之后由招標人、參與抽取活動的申請人和現場監督簽字確認。
3.公開抽取。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按報名順序一一公開抽取,登記確認。如第一輪中抽取人抽出的最大(小)號相同,則相同最大(小)號抽取人進行第二輪抽取,登記確認,直至抽出大小為止。
4.抽取結果公布。抽取結束后,招標人應當場公布本次招標抽取結果,登記確認。
第十二條中標人以資金、技術、工期、投標承諾價等非正當理由放棄中標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組織重新抽取應在原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其他申請人中進行,抽取前應在四川建設網發布重新抽取通知,抽取時未到場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監察機關按相關規定追究工程項目業主、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一)因工程項目評審出現重大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二)未按規定流程評審即辦理或出具相關書面審核意見的;(三)工程項目招標控制價未經財政評審、擅自辦理備案手續的;(四)工程結算價高于合同價、招標控制價的;(五)州工商、稅務、銀行、建設、安監、質檢等部門無法定正當理由,未及時為州外企業登記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公司)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銀行開結算賬戶、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等證照的;(六)符合入庫條件,名錄庫管理部門不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入庫的;(七)申請人不符合資格審查條件,招標人(現場監督)資格審查準予通過的;(八)經州、縣(市)政府認定的其他行政亂作為和不作為情形的。
第十四條 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工程造價等企業及社會中介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責任:
(一)中介機構弄虛作假導致評估結論意見嚴重失實的;(二)因勘察、設計問題造成工程重大變更的;(三)概(預)算編制單位錯漏項嚴重、概(預)算編制質量不高導致概(預)算不足或高估冒算導致投資虛高的;(四)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未按有關規定履行職責的;(五)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情形的。
對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造價等違法違規的社會中介機構,將在四川建設網等網站公布,并記入信用檔案,視情節2-5年內禁止其參與涼山州境內項目建設或招標投標活動;給項目造成損失的,還須按合同約定予以賠償。
第十五條 州、縣(市)政府各投融資平臺公司,州、縣(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實施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可參照本辦法執行。邀請招標可參照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若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生效,試行兩年。
第十七條 本辦法有關用語含義:
(一)主要使用州、縣(市)本級財政性資金是指招標時項目總投資以及合同(標段)預算控制價中,國家、省投資或補助資金比例均低于30%。
(二)預算控制價經財政評審后下浮一定比例是指房建市政類施工下浮7%以下(含7%),交通水利類施工下浮8%以下(含8%),勘察、設計、監理下浮20%以下(含20%)。
(三)項目可研、投資概算、招標控制價等評審和招標條件成熟是指工程項目結構、技術比較簡單,工期較短,州、縣(市)出資部分資金確實已經到位;施工招標已具備完整、詳細的工程設計文件和必需的施工技術管理條件,工程量清單編制準確且工程量、項變化不大。
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