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臺19項財政金融互動措施
突出補增量、防風險、夯基礎三特點日前,省政府出臺19項財政金融互動措施,涉及擴大信貸增量、激勵增加定向貸款、健全融資分險機制等方面,以轉變財政支持發展的政策方式,引導撬動金融資金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措施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19條財政金融互動措施的特點,可以概括為強產業、補增量、防風險、夯基礎,分別對應做大金融產業、增加信貸、健全融資分險機制、完善金融基礎服務。
強產業——19條措施中,涉及做大金融產業的有3條。包括,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按當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對新增設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給予一次性補助等。
補增量——通過獎補等方式刺激信貸增量、定向貸款增量的措施占7條。例如,擴大信貸增量,省級財政將按照年度貸款平均余額增量的0.3‰予以補貼;對金融機構向無貸款記錄企業發放的首筆貸款,財政部門按實際發放貸款額度的1‰補貼等。增加定向貸款,我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我省新興產業發展壯大、傳統產業改造提升、軍民融合產業深度發展的企業提供的固定資產貸款,按實際發放貸款額的0.5‰補貼;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省級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參股投資項目發放的貸款,按實際發放貸款額的1‰補貼;對于向“三農”、小微企業貸款的增量部分,以及對向我省建檔立卡貧困戶發放貸款的經辦金融機構進行補貼。
防風險——健全融資分險機制相關措施占3條。包括實體企業貸款風險補貼,對金融機構為市、縣行政區域內創新創業、新興產業、中小微企業等貸款發生的損失給予風險補貼,按實際補貼額的35%給予財力補助;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的無需抵押、質押或擔保的貸款損失,按最高不超過損失額的60%予以風險補貼;扶貧特殊貸款風險補貼,省級財政對貧困地區給予一次性專項財力補助,用于支持市、縣政府建立“貧困戶住房建設貸款分險基金”和“返鄉創業就業貸款分險基金”。
夯基礎——完善金融基礎服務相關措施占6條。主要包括,組建省級再擔保機構,并推進建立以省級再擔保機構為龍頭,融資性擔保機構為主體,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依托,中小微企業、“三農”和新興產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融資擔保體系。改善基礎金融服務方面,支持金融機構在基礎金融服務薄弱地區增設服務網點、布放ATM機具(含CRS機),對建立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的市、縣政府給予50萬元定額財力補助等。(記者陳巖)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財政金融互動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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