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準則》和《條例》心得體會精選
學習《準則》和《條例》心得體會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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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學習《準則》和《條例》心得體會
新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加強了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正面倡導,也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紅線”,進一步強調了紀在法前、紀嚴于法。作為派駐財政局紀檢組長,必須帶頭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繼續聚焦主業,守土盡責,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把紀律挺在前面,監督檢查財政系統學習遵守執行《準則》和《條例》情況,維護紀律權威,確保政令暢通。
一、學習遵守執行《準則》和《條例》,紀檢監察干部率先垂范,要全面知責。新《準則》和《條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的行為規范和指引,是管黨治黨的重要基礎性黨內法規。派駐紀檢組、局監察室全體干部和鄉鎮財政所紀檢監察員作為財政系統從嚴治黨的重要力量,必須先學一步,深學一層,為財政系統黨員干部樹立標桿,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舉措抓好學習貫徹,學懂弄通、學思踐悟,全面掌握《準則》和《條例》的內涵和要求,通過學習提高執紀監督問責的能力,真正使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做到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查處、敢于問責,對違紀行為“零容忍”,切實維護黨紀法規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二、學習遵守《準則》和《條例》,在執行上不折不扣,要堅決履責。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我們只有堅定不移的去貫徹執行才能發揮《準則》和《條例》的“治病效能”,
派駐紀檢組、局監察室在推動《準則》和《條例》落實方面負監督責任。要加強對財政系統學習貫徹情況的監督檢查,用兩個黨規規范黨員干部的從政行為,決不留口子、開口子,決不放松要求,用紀律管住管好財政隊伍,維護《準則》和《條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肅查處違反《準則》和《條例》的行為。一方面要把紀律融入到各項財政工作和隊伍管理中,將財政反腐倡廉工作實際與《準則》和《條例》“對表”,進一步梳理監督執紀問責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將“四種形態”、“六大紀律”等理論成果運用到實踐中去,在紀律執行中對工作嚴格要求和對干部關心愛護,確保財政資金安全無風險,財政工作不出紕漏,財政隊伍無違規違紀情況發生。
三、學習遵守執行《準則》和《條例》,堅持監督執紀,要嚴肅問責。新《條例》充分借鑒吸收近年來監督執紀問責的豐富實踐,整合明晰了黨員的“負面清單”,明確了相應的處分標準,同時提出了清晰的處罰依據,黨員不管職位高低,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動輒則咎,違者必處。要堅持嚴肅問責。紀委不問責,就如同“貓不抓老鼠”,要制定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從問責內容、形式、主體、方式等各方面進行細化,注重具體性、操作性、實用性。特別是對“兩個責任”問責,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問,權責對等,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和“一案雙查”,加大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問責力度,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防止主體缺失,監督乏力。
只有真正把《準則》和《條例》的精神吃透,我們紀檢監察干部才能做帶頭踐行廉潔自律模范,自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才能更好的發揮表率作用,解決好忠誠履職、敢于擔當的問題。做到講規矩、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才能更好帶領全體財政干部職工為全市經濟建設服務,做出更大的貢獻。
縣紀委學習《準則》和《條例》心得體會
近日,中共中央印修訂并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實踐成果,彰顯了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新的《準則》和《條例》的出臺,體現了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認識,是把從嚴治黨成果轉化為紀律和道德要求的現實體現,實現了黨內法規建設與時俱進。
感受一:樹“高線”劃“底線”,雙管齊下扎緊管黨治黨的“籠子”
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線上,黨員也不能全站在紀律的邊緣,依規治黨必然要求以德治黨。修訂后的《準則》是執政黨的道德宣示和行動的高標準。全文僅281字,通俗易懂、微言大義,將適用對象擴大到了全體黨員,要求黨員正確對待公與私、腐與廉、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高度概括了黨員干部應該具備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齊家”要求,對從政倫理道德作出規范!稐l例》是管黨治黨的尺子和黨員的行為底線。將舊版中的各類紀律事項整合成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6大類,紀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訂還開列了“負面清單”,也就是說,以后哪些事不能干,會非常明確標示出來,非常具體。
《條例》重在立規,《準則》重在立德,立規懲惡,立德向善。王岐山書記說,全面從嚴治黨,全體黨員都要廉潔自律,這是新時期黨執政條件下,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的必然要求。全面從嚴治黨,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這個核心價值觀作為“高線”,又要守住黨的紀律這條“底線”。堅持在“道德”和“紀律”兩個層面雙管齊下、相輔相成,讓道德自覺為紀律約束減少阻力,讓執紀監督為道德涵養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職而又辯證統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內外兼修、標本兼治的全面從嚴治黨新格局。
感受二:為黨紀“加碼”釋放執紀更嚴的信號
面對媒體的解讀,民眾第一反應就是:“修訂后的黨紀更嚴了嗎?”眾所周知,但隨著形勢的發展,社會需求的多元化,治黨、治國的能力漸顯疲態,舊的《準則》和《條例》中不少條款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需要。不少違紀案例反映出黨紀滯后于反腐敗形勢,一些黨紀與國法重復,黨紀抓小抓早的作用體現不突出,出現了“沒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階下囚’”的現象。
修訂后《條例》的突出特點是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落實了從嚴治黨、黨要管黨的要求,強化違紀查處,為黨紀“加碼”,在法律之前為黨員劃定紀律底線,使得紀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規定更加嚴格,對黨員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讓黨紀嚴于國法淪為空話,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如黨員收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能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組織推薦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從原來的“一年內”變成“一年半”,黨員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后果更嚴重了。
一方面,黨紀從嚴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紀律問題上打擦邊球、鉆空子的沉疴。這也在警示廣大黨員干部要筑牢防線、守住底線,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及早發現問題,對于某個干部做出黨紀處分,并不是要將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質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發點在于對干部的愛護,也唯有抓早,更能彰顯黨紀的嚴厲、發揮黨紀的效力。
感受三:“負面清單”折射出當前的新型腐敗問題
新《條例》將舊《條例》的10類違紀行為分類方式,整合為六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并明確列出每一類的“負面清單”,使《條例》內容真正回歸黨的紀律。各類違紀行為的“負面清單”中補充了十八大以來新發現的問題,拉幫結派、搞老鄉會、妄議中央等,針對一些黨員干部在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上思想麻木、意識淡漠問題,要把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要求細化、具體化,體現作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最新成果。
這些“負面清單”也折射出當前的新型腐敗問題。河北省委原書記周本順、南寧市委原書記余遠輝等黨的領導干部都曾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中紀委在對他們的調查結果中都明確指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所以,修訂后的《紀律處分條例》新增一條對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的處分規定。
如在違反工作紀律 “負面清單”
新增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工作失職等。十八大以來,一些黨委紀委負責人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受到處分。新版條例對管黨治黨失職瀆職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
又如在違反生活紀律
“負面清單”中新增生活奢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出臺八項規定,持之以恒反對“四風”,黨風政風為之一新。中央多次強調,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關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場輸不起的斗爭。這次修訂條例,把享樂、奢靡等“四風”問題納入黨紀處分范圍,彰顯了中央正風反腐的決心,傳遞了越往后執紀越嚴的信號。
兩項法規的出臺為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執紀問責提供了有力依據,作為紀檢監察干部要發揮表率作用,敢于擔當、敢于較真,帶頭學好《準則》和《條例》,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心上,堅決不觸碰黨紀法規的“高壓線”,自覺避開“負面清單”,推進正風反腐新高潮。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政黨。修訂頒布《準則》《條例》,把制度的籠子越扎越緊,進一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制度保障。
源于查字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