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協議”西昌多數醫院已開簽
“紅包協議”西昌多數醫院已開簽
按國家衛計委要求,自2014年5月1日起,患者入住二級以上醫院,要與醫生簽署《醫患雙方不收和不送“紅包”協議書》,醫患雙方需承諾不收、不送紅包及貴重物品,同時在辦理入院后24小時內簽署該協議。
新規實施已有一個多月,涼山州醫院的“執行”紅包協議的情況如何?患者、醫生如何看待協議。11日,記者對此進行了走訪。
拒收紅包協議 多家醫院已開簽
10日、11日,記者通過走訪州一醫院、州二醫院、州中西醫結合醫院、西昌市人民醫院、西昌市中醫院等了解到,本地多家醫院自新規實施之日前,就已經在各家醫院黨辦的組織下,在患者入院后,向患者出具書面協議,讓醫院主治醫師和患者在協議書上分別簽字。
據了解,協議規定醫院應秉持平等、仁愛、誠信的職業精神為患者治療疾病,充分履行告知義務,廉潔行醫,不接受患者及家屬的“紅包”、貴重禮品;而患者也不得向醫務人員送“紅包”貴重禮品等。
州一醫院醫務科科長李雄表示,州一醫院從4月份,國家衛計委還沒有出臺硬性規定前,就已經著手簽署“紅包協議”,打開住院醫生工作站首頁就會自動提示要簽署“紅包”協議內容,協議里面涉及到醫生的職責,打印病歷后告知入院病人簽署,并嚴格落實到每一份病歷、每一位醫生。
“我們醫院在4月28日就已經開始和入院的患者簽署紅包協議。只要是辦理了入院手續的患者,我們都會在24小時之內簽署協議。”州二醫院醫務科科長李泰忠告訴記者。
州中西醫結合醫院質控辦副主任汪曉鮮也對記者說道:“從國家衛計委規定實施協議之日起,我們醫院在患者入院時就會與其簽署紅包協議,并嚴格按照協議規定執行。在此前的工作中,醫院自身也已針對協議出臺了一系列獎懲措施。”
患者:“紅包協議”讓制度更加透明 我們更安心了
對于簽署“紅包協議”,大多入院治療的患者表示,此前住院治療,從來都是根據實際醫療費用向醫院繳費,病好出院。在此過程中,從來沒有給過醫生“紅包”,醫生也沒有向他們索要過。為此,對他們而言,沒多大改變,只是這一做法讓醫院的制度更加透明化,患者及家屬也更加安心了。
“辦理入院時我簽了‘紅包協議’,雖然以前沒有遇到過這種事情,但對于我們患者來說,無疑是一顆‘定心丸’,如果醫生只有收取了病人紅包后才會盡心盡力進行治療的話,哪里還談的上醫德嘛。現在明文規定來規范醫生的行為,我們安心多了。”在州一醫院外科住院的某部隊士兵張某對記者說道。
家住布拖縣的姚太文大爺由于雙腿骨折在州中心結合醫院外三科住院治療,對于和醫院簽署的“紅包協議”,姚太文說道:“對于我們這些普通老百姓來說,入院治療的費用就很難承擔,更沒有多余的錢來給醫生送‘紅包’,現在有國家政策管著,大家都不用給醫生送紅包,治療的也都一樣,也就不擔心會受到‘不平等待遇’了。”
醫生:協議讓醫生遭遇尷尬 感覺不被信任、不被尊重
據某州級醫院外科副主任醫師告知,簽不簽“紅包協議”對自己來說,沒多大影響,因為醫院一直以來都嚴格要求醫生不得收取患者“紅包”。但有些患者卻認為給醫生送“紅包”是“行規”,醫生只有收了紅包才會“盡心盡力”的給病人看病,他們也才放心。對此,醫院醫生考慮讓患者安心,對患者‘硬塞’給的紅包,上報黨辦并把錢存到病人賬戶上,出院時,把沒用完的退還給患者。但現在要簽這樣一份協議,反倒會讓醫生醫德處于尷尬地位。
“執行這份協議其實不是很必要,現在大部分醫院都有相關規定和懲處措施。而現在出臺這么一個規定,并讓入院患者參與簽署,不了解的患者還以為以前我們給病人看病是要收‘紅包’的,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這使得我們很多醫生的自尊心受到傷害,感覺不被信任。”汪曉鮮也對記者這樣說道。
采訪中,多家醫院醫務科負責人表示,在簽署協議之前,《執業醫師法》就明確規定,醫師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務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違反規定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者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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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