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涼山農民工失業保險待遇提高
今年起 涼山農民工失業保險待遇提高
近日,記者從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今年起,在涼山務工農民工可按個人1%、單位2%的比例繳納失業保險金,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根據累計繳費時間長短,農民工失業后可按月領取3個月以上失業保險金,最長時間不超過24個月,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的70%。
據州就業局失業保險科科長周春萍介紹,此前,農民工失業保險均是采用單位單方面繳納2%的方式,如果務工單位為農民工連續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以上,農民工失業后,按照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生活補助費的方式、月補助標準為失業保險金的65%,可獲得一次性計發生活補助費,但最長不超過12個月。“新政實施后,不僅提高了農民工失業保險待遇標準,而且延長了可享受待遇的時間。”周春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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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