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查處銷售病死豬肉、不合格口罩…十大案件……
涼山“春雷行動 2020”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中,各級相關部門緊緊圍繞“重拳出擊治亂象,凝心聚力護民生”主題,聚焦知識產權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市場價格秩序、脫貧攻堅等工作重點,集中力量開展專項整治,取得顯著成效。
在4月10日召開的涼山“春雷行動2020”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新聞通報會上,州市場監管局通報了州春雷行動領導小組根據各縣(市)案件查辦和申報情況,公布了涼山“春雷行動2020”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十大典型案件。
一、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柳某經營不合格口罩案2020年2月9日,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西昌市公安局聯合檢查時,在一輛輕型貨車內查獲無中文標識的口罩共103箱206000個,執法人員立即依法對口罩進行了扣押。經調查,該批口罩涉案金額42.9萬元。經抽樣送檢測機構檢測,該批口罩為不合格產品。因本案涉案金額巨大,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二、會東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劉某銷售病死豬肉案
會東縣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縣中心農貿市場有人正在非法銷售疑似病死豬肉,會東縣局立即會同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現場檢查,扣押疑似病死豬肉325.3千克。
經會東縣局執法人員對豬肉來源、屠宰經過、運輸過程等情況詳細調查,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檢驗鑒定,該豬肉確為“病死動物的產品”。當事人劉某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該案已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辦理。
三、冕寧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文具店涉嫌經營未經注冊的第二類醫療器械案冕寧縣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檢查中,發現某文具店售賣的醫用口罩,無生產批號、規格、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且該口罩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而該店《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未登記醫用口罩。經調查,該醫用口罩為假冒偽劣產品。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辦理。
四、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超市銷售使用了國家禁止獸藥的龍蝦、雞尾蝦案涼山州某超市銷售的龍蝦、雞尾蝦經抽樣檢驗,不符合農業部公告560號《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連鎖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某藥店經營未經依法注冊的醫用口罩案西昌市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對涼山某連鎖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某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消費者在該店購買的口罩為假冒產品。同時,經查明,該藥房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該藥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會理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酒業有限公司無證經營白酒案會理縣市場監管局查貨某酒業有限公司在尚未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白酒生產。該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會理縣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沒收白酒1030斤、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金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苦某某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2019年12月,金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辦了該縣天地壩鎮苦某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金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經營戶給予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建筑機械配件經營部超范圍經營及無標準生產混凝土攪拌機案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某建筑機械配件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經營部在庫房生產了44個混凝土攪拌機,但營業執照上標注的經營范圍不包括混凝土攪拌機加工、制作和生產。
該經營部無標準生產混凝土攪拌機、超范圍經營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標準化監督管理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混凝土攪拌機20個、沒收違法所得、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會理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農資經營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復合硅酸鹽水泥案會理縣市場監管局委托攀枝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對會理縣某農資經營部銷售的復合硅酸鹽水泥進行抽檢,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二十八天抗壓強度不符合GB 175-2007標準要求,依據CCGF404-2015規范,判定為不合格。
經調查,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會理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決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處罰款5.55萬元的行政處罰。
十、鹽源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馬某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2020年1月,鹽源縣市場監管局調查,馬某商貿有限公司在銷售農特產品三七、天麻、藏紅花等時,雇傭李某、何某、韋某等人通過現場演說的方式對產品的性能、用途、價格、售前售后服務等方面作引人誤解的或虛假的宣傳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鹽源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給予罰款5萬元、責令停業整頓10天的行政處罰。
來源:文/涼山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治紅
在4月10日召開的涼山“春雷行動2020”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新聞通報會上,州市場監管局通報了州春雷行動領導小組根據各縣(市)案件查辦和申報情況,公布了涼山“春雷行動2020”暨知識產權保護執法行動十大典型案件。
一、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柳某經營不合格口罩案2020年2月9日,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西昌市公安局聯合檢查時,在一輛輕型貨車內查獲無中文標識的口罩共103箱206000個,執法人員立即依法對口罩進行了扣押。經調查,該批口罩涉案金額42.9萬元。經抽樣送檢測機構檢測,該批口罩為不合格產品。因本案涉案金額巨大,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將該案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二、會東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劉某銷售病死豬肉案
會東縣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縣中心農貿市場有人正在非法銷售疑似病死豬肉,會東縣局立即會同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現場檢查,扣押疑似病死豬肉325.3千克。
經會東縣局執法人員對豬肉來源、屠宰經過、運輸過程等情況詳細調查,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檢驗鑒定,該豬肉確為“病死動物的產品”。當事人劉某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該案已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辦理。
三、冕寧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文具店涉嫌經營未經注冊的第二類醫療器械案冕寧縣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檢查中,發現某文具店售賣的醫用口罩,無生產批號、規格、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且該口罩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而該店《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未登記醫用口罩。經調查,該醫用口罩為假冒偽劣產品。目前該案件已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辦理。
四、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超市銷售使用了國家禁止獸藥的龍蝦、雞尾蝦案涼山州某超市銷售的龍蝦、雞尾蝦經抽樣檢驗,不符合農業部公告560號《獸藥地方標準廢止目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連鎖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某藥店經營未經依法注冊的醫用口罩案西昌市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對涼山某連鎖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某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消費者在該店購買的口罩為假冒產品。同時,經查明,該藥房未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該藥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給予沒收違法所得、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會理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酒業有限公司無證經營白酒案會理縣市場監管局查貨某酒業有限公司在尚未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白酒生產。該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會理縣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沒收白酒1030斤、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金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苦某某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2019年12月,金陽縣市場監管局查辦了該縣天地壩鎮苦某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金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經營戶給予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建筑機械配件經營部超范圍經營及無標準生產混凝土攪拌機案西昌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某建筑機械配件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經營部在庫房生產了44個混凝土攪拌機,但營業執照上標注的經營范圍不包括混凝土攪拌機加工、制作和生產。
該經營部無標準生產混凝土攪拌機、超范圍經營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標準化監督管理條例》和《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西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混凝土攪拌機20個、沒收違法所得、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會理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某農資經營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復合硅酸鹽水泥案會理縣市場監管局委托攀枝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對會理縣某農資經營部銷售的復合硅酸鹽水泥進行抽檢,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二十八天抗壓強度不符合GB 175-2007標準要求,依據CCGF404-2015規范,判定為不合格。
經調查,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會理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決定給予沒收違法所得、處罰款5.55萬元的行政處罰。
十、鹽源縣市場監管局查辦的馬某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2020年1月,鹽源縣市場監管局調查,馬某商貿有限公司在銷售農特產品三七、天麻、藏紅花等時,雇傭李某、何某、韋某等人通過現場演說的方式對產品的性能、用途、價格、售前售后服務等方面作引人誤解的或虛假的宣傳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鹽源縣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給予罰款5萬元、責令停業整頓10天的行政處罰。
來源:文/涼山日報全媒體記者 陳治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