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通報“4.20”森林失火案情:丟煙頭引發,嫌犯已刑拘
5月1日,針對“4.20”四川冕寧森林火災,涼山州公安局微信公眾號發布警情通報:經過調查,2021年4月20日16時許,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男,漢族,現年76歲,冕寧縣復興鎮人),在冕寧縣石龍鎮馬鞍村照看蜂箱后,在一林地邊坡吸煙,隨后丟棄煙頭引發森林火災。
目前,周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應急管理部消息,4月20日16時30分,涼山州冕寧縣石龍鎮發生森林火災,火場山高坡陡,周邊無重要設施和居民。不過,由于火場瞬時極大風力達8級以上,西線南側突發飛火,超出控制范圍,引發直線距離2.5公里外另一山頭起火,形成新的火場,火災撲救難度大,現場曾出動2000余人投入撲救。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最終經過各方救援隊6天的艱苦奮戰,這場森林火災于4月26日中午13時成功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
4月30日,據川觀新聞報道,2021年3月以來,發生此次森林火災的涼山州冕寧縣,便已連續4次發生森林火情火災。據調查核實,冕寧縣委、縣政府在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貫徹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決策部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造成森林草原資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
報道稱,鑒于縣委書記謝洋波同志和縣委副書記、縣長劉長佐同志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和其他有關規定, 經省委研究決定,免去謝洋波同志冕寧縣委書記職務;免去劉長佐同志冕寧縣委副書記、縣長職務,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免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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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周某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應急管理部消息,4月20日16時30分,涼山州冕寧縣石龍鎮發生森林火災,火場山高坡陡,周邊無重要設施和居民。不過,由于火場瞬時極大風力達8級以上,西線南側突發飛火,超出控制范圍,引發直線距離2.5公里外另一山頭起火,形成新的火場,火災撲救難度大,現場曾出動2000余人投入撲救。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最終經過各方救援隊6天的艱苦奮戰,這場森林火災于4月26日中午13時成功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
4月30日,據川觀新聞報道,2021年3月以來,發生此次森林火災的涼山州冕寧縣,便已連續4次發生森林火情火災。據調查核實,冕寧縣委、縣政府在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貫徹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決策部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造成森林草原資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
報道稱,鑒于縣委書記謝洋波同志和縣委副書記、縣長劉長佐同志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組織處理規定(試行)》和其他有關規定, 經省委研究決定,免去謝洋波同志冕寧縣委書記職務;免去劉長佐同志冕寧縣委副書記、縣長職務,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免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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