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衛生局關于對重性精神病日均醫療費用限額進行調整的通知
涼衛辦發〔2014〕54號涼山州衛生局關于對重性精神病日均醫療費用限額進行調整的通知各縣市衛生局:
為進一步提高農村參合重性精神病患者受益水平,有效緩解患者家庭經濟負擔,根據物價收費標準和重性精神疾病診療要求,經對重性精神疾病日均醫療費用統計測算,《涼山州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2013〕75號)中規定的重性精神病日均醫療費用不超過120元的限額標準已不能滿足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醫療需求,經研究現將我州內二級以下定點醫療機構重性精神病住院救治日均醫療費用限額標準由日均120元調整為日均130元。執行時間為2014年1月1日起(以病員出院時間為準)。請各縣市衛生局在接到文件后加強宣傳并及時調整限額標準。
涼山州衛生局2014年2月28日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