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分支機構營業執照補辦、換發、增加副
一、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二、申請條件:
因遺失和開展經營活動需要等補辦、換發營業執照和增加副本的企業、公司及分支機構等單位。
三、申報材料: (一式兩份)
1.《企業申請補辦營業執照登記表》;
2.增加、補辦營業執照提交: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需到登記機關查檔確認董事成員)補辦應寫明營業執照因什么原因遺失或者毀壞,保證遺失的執照不在公司股東和員工手中,若申報的情況不實,一切法律責任由公司負責(與會人員簽字);換發營業執照提交:公司申請加蓋公章;
3.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分支機構和換發營業執照的除外);
4.登記機關指定的報紙上的公告(換發營業執照和增加副本的除外);
5.營業執照正或副本原件(若正、副本同時遺失需要在西昌市三岔口東路203號州工商局檔案室出具機讀檔案后到州工商局直屬分局蓋年檢確認章);
6.委托書并附被委托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分支機構補辦執照的只加蓋主體公司公章);
四、辦理時限: 14個工作日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五、收費依據: 《企業注冊登記收費標準及其收入使用范圍的規定》
六、收費標準: 正本50元、副本10元一個
七、查詢電話: 2162305
八、投訴電話: 2160900 2160700
源于涼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