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
一、審批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二、申請條件:
1.經預評價報告審核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1)可能產生在《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GB5044—85)中危害程度為“高度和極度危害”的化學物質的;(2)可能產生含游離二氧化硅10%以上粉塵的;(3)可能產生石棉纖維的;(4)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應列入嚴重職業危害范圍的(含高毒目錄所列項目)。
2.涼山州衛生行政部門審核的項目: (1)總投資金額在2000萬至1億
元的建設項目,總投資金額在1億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初審后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批;(2)州負責監管的建設項目。
三、申報材料: (一式兩份)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公函;
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初步設計資料(含職業衛生專篇),含建設項目設計單位資質證明;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批復;
5.涼山州工業企業嚴重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情況表;
6.涼山州建設項目嚴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專家組綜合意見及專家審查意見表;
7.其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的材料。
四、辦理時限: 21個工作日(法定時限:30天)
五、收費依據: 不收費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查詢電話: 2167435
八、投訴電話: 2160900 2160700
源于涼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