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縣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貼心服務做好中所鎮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08〕15號)文件精神,涉及涼山州越西縣中所鎮民強、龍泉兩個村被征地農民273人的養老保險工作于9月全面啟動。越西縣社保局全體工作人員按照州社保局及越西縣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在時間緊,任務重,涉及面廣的情況下,加班加點地開展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
一、明確政策。被征地農民以2013年全省社會平均工資的60%—100%為繳費基數(在此范圍內由參保人員自愿選擇繳費基數),參保人員今年達到法定領取年齡(女50歲,男60歲)一次性繳費15年,從參保次月開始領取養老金。對未達到領取養老金年齡的被征地農民按規定一次性繳費不足15年的須繼續繳足15年且達到法定領取年齡方可領取養老金。其中確定繳費基數的12%養老金由政府承擔,8%由個人承擔。
二、貼心服務。工作人員耐心地解釋,消除了部分被征地農民的參保顧慮,貼心的服務得到了廣大失地農民的積極擁護。
截至9月23日,越西縣社保局已為221名被征地農民辦理了養老保險參保手續。
源于涼山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