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部分區域限制電動車通行,你怎么看?
西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關于西昌市部分區域限制電動車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的公告為進一步強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電動車交通事故頻發勢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凈化城區交通環境,確保城區道路秩序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規定,按照西昌市疏堵保暢三年計劃的工作要求,現將《關于西昌市部分區域限制電動車通行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向社會公告征詢意見。社會公眾對《通告》有修改意見或建議的,請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反映,對提出的意見須說明具體的理由和依據。反映情況的書面材料或電子郵件要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
反映意見的途徑有:
1.郵寄。書面材料寄至西昌市健康路89號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郵政編碼615000)。
2.電子郵件。郵箱:2739642743@qq.com。
附:關于西昌市部分區域限制電動車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見稿)西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關于西昌市部分區域限制電動車通行的
通告(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強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電動車交通事故頻發勢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凈化城區交通環境,確保城區道路秩序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條規定,按照西昌市疏堵保暢三年計劃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城市交通現狀,決定在我市部分區域限制電動車通行。具體通告如下。
一、限行車輛
(一)所有懸掛黃底黑字號牌的過渡備案超標電動車。
(二)所有懸掛白底紅字號牌的超標電動車。
(三)所有懸掛綠底白字號牌的非西昌車籍的電動車。
二、限行區域
東以河東大道為界;南以南山大道為界;西以山丫口為界;北以長安飛天塑像——長板橋;寧遠橋頭——馬水河街——順城街——大通門——濱河路——安定門為界以內的所有區域均為禁行區域。
三、限行時間
每日7:30至22:30,禁止在限定區域內通行。
四、凡違反本通告,駛入限行區域的電動車由西昌市公安局依法查處。
五、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來源:涼山電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