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公務用車改革全面展開
涼山州公務用車改革全面展開
6月底,我州取消使用的公務用車已經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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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州級機關保留實物保障用車2輛,保留機要通信、應急用車120輛,行政綜合執法用車28輛,保留調研工作用車5輛,保留老干部服務用車8輛,保留非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78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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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央規定,配備執法執勤用車的11個州級部門,一般執法執勤用車(不含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保留數原則上不超過原編制數的60%,州本級具體保留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57輛,保留一般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2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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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公務交通補貼層次劃分及發放標準為:廳(局)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科級每人每月750元、科員及以下(含機關工勤)每人每月580元。
“公車改革以后,遏制了公車私用的不良現象,對于政府部門自身的形象也好,還有優化資源配置有非常好的作用,這樣的改革應該是符合民心的,比較親民的,也可以讓機關人員體會一下大眾出行的優缺點。”居住在西昌某干休所的張云貴說。涼山州公務用車改革工作正深入推進,6月底對取消使用的公務用車進行封存,目前補貼標準也已出臺,整個工作7月中旬全面展開。
公務用車改革全面展開 市民紛紛點贊
隨著全國公車改革全面啟動,涼山也正深入推進這項工作。近日,記者在涼山州某機關單位看到,之前接送領導忙個不停的各種豐田、三菱越野車,均靜靜地停在機關大院內,車身上面一層灰,一下就可以看出,這些車至少有半個月以上沒有使用過,而且,車已貼上了封條,表示這車禁止使用了。
“公務用車改革是好事情,要確實執行下去。”看著貼上了封條的“豐田霸道”車,西昌市民劉云肯定道。
“公車改革以后,遏制了公車私用的不良現象,對于政府部門自身的形象也好,還有優化資源配置有非常好的作用,這樣的改革應該是符合民心的,比較親民的,也可以讓機關人員體會一下大眾出行的優缺點。”在西昌居住的一干休所張云貴說。
“傳統的公務用車配備,人員范圍大,運行成本高,因為用的是國家集體的錢,超標超規使用、公車私用比較嚴重,浪費較大;公務用車改革制度,是積極推進廉潔型機關和節約型社會建設,以及加強自身建設,鞏固執政地位的有力舉措,群眾擁護;取消公務專車,不但堵塞公車使用漏洞,防止腐敗發生,還從某種程度上似乎取消了領導干部高高在上的架子,拉近了領導和群眾的距離,提升了領導干部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西昌市民王華松說。
“一輛公務用車,全年算下來,包括人員的工資、燃油費、維修費,大約在幾萬至十萬塊,如果打的或者租車,能省下不少錢,近的地方,咱可以騎騎自行車,這樣既環保又低碳。”
“根據不同的機關單位的實際情況,出臺一些具體的附則,確保改革不走過場不陷入怪圈。”
“希望公車改革以后,所有的公車能夠掛上紅色的或者比較醒目的牌照,接受老百姓的監督,徹底杜絕公車私用現象。”
“當然在具體的運行中還需要逐步的探索摸
索基本經驗,根據各地的基本情況,我覺得還需要一個過程,還需要慢慢的根據實際情況來結合,可定不可能一蹴而就,還需要通過各方面的監督,包括社會監督、輿論監督。”
網友們紛紛熱議,贊同公車改革工作的開展。
公務用車改革不走過場 加強管理制度
傳統公務用車制度越來越難以適應形勢發展需要,車輛配備范圍過大、運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車私用等問題日益突出,社會特別是基層群眾對此反映強烈。所以,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勢在必行,這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重要舉措,是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順應民意、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這是中國公務用車改革的目標。
“我們從新聞中得知,一些地方在車改中實行貨幣化補償,即取消公車,對官員進行一定的補貼。孰料,有的局級官員每月獲得補貼居然數千元,簡直比配車還浪費。更不可思議的是,有的官員左手領了補貼,右手正常配車,所謂的車改成了一些官員便于侵吞國家財產的一種手段,監管就成了問題,就不知道涼山如何管理公車?”西昌市民劉兵說。
為了推進工作的開展,涼山州及各縣市均成立了公務用車改革領導小組。目前,涼山州公務用車改革工作正深入推進,將全面執行。州級單位在6月底對取消使用的公務用車進行封存,目前補貼標準已經出臺,整個工作在7月中旬全面展開。
全州在推進工作中強調,為防范官員領了補貼還照樣配車,將加強社會監督,一方面強化內部監督,嚴格控制公車使用,對違規者嚴厲處置,讓官員得不償失;另一方面擴大民眾參與的監督平臺,對公車標上明顯標志,鼓勵民眾舉報公車私用,一經查實同樣依照相關規定查處。
取消公車后,對保障性用車,州市縣將成立相關管理調度中心,車輛將進入中心管理,統一調度,以杜絕公車私用等現象發生。
公務用車改革補貼標準出臺
記者采訪得知,涼山州公務用車改革方案補貼標準在6月已出臺,其改革機構范圍為州人大機關,州政協機關,州紀委機關,州法院,州檢察院,州委各部門,州政府各部門,各民主黨派州委機關,州工商聯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州級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和事業單位,涼山17縣市也同步開展。人員范圍為各參改單位在編在崗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及所有機動車輛。
據悉,改革后,涼山州級機關保留實物保障用車2輛,保留機要通信、應急用車120輛,行政綜合執法用車28輛,保留調研工作用車5輛,保留老干部服務用車8輛,保留非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78輛。
按中央規定,配備執法執勤用車的11個州級部門,一般執法執勤用車(不含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保留數原則上不超過原編制數的60%,州本級具體保留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57輛,保留一般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2輛。
改革后涼山州公務交通補貼保障區域:在西昌市城區(西郊鄉、高枧鄉、小廟鄉)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對參改人員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由其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參改人員在西昌市城區外進行公務活動,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公務交通補貼層次劃分及發放標準為:廳(局)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科級每人每月750元、科員及以下(含機關工勤)每人每月580元。
而各參改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單位統籌資金,集中用于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公務出行不均衡等問題,統籌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補貼總額的20%,統籌資金使用要公開透明,具體管理辦法由各單位自行制定。
公務用車改革后的補貼按月發放,資金列入財政預算,以保障公務人員在西昌市城區內普通公務出行。州級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根據公務出行成本變化適時調整。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的人員,因非公派學習、連續病休、事假1個月以上的,停發相應期間公務交通補貼;從本單位辭職或被辭退的,從次月起停發公務交通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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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涼山新聞網/圖百度圖庫